財政部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處置固定資產應依法依規(guī)進行資產評估

導讀:2020年9月7日,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加強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通知》(財資〔2020〕97號),針對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有關事項,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要求,有效盤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資產。通知要求規(guī)范處置行政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處置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出售、出讓、轉讓固定資產應依法依規(guī)進行資產評估。處置收入扣除相關稅金、評估費、拍賣傭金等費用后,按照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有關規(guī)定及時繳入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要求,有效盤活并高效使用資產評估機構,有針對性地解決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管理責任,健全管理制度

(一)明晰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要強化和落實綜合管理職責,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頂層設計,明確固定資產管理要求。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固定資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機制,組織落實固定資產管理各項工作。各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承擔主體責任,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愛護和使用好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二)健全制度。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或分類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規(guī)定,進一步細化管理要求。各單位應認真對照管理要求,針對固定資產驗收登記、核算入賬、領用移交、維修保管、清查盤點、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回收處置、績效管理等重點環(huán)節(jié),查漏補缺,明確操作規(guī)程,確保流程清晰、管理規(guī)范、責任可查。

(三)加強內控。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規(guī)范(試行)》等規(guī)定,強化固定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關鍵環(huán)節(jié)的管控。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與政府采購、財務、人事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管理合力。

財政部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處置固定資產應依法依規(guī)進行資產評估

二、加強基礎管理,確保家底清晰

(四)核算入賬。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等要求,按規(guī)定設置固定資產賬簿,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并定期與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核對,確保賬卡相符。對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在建工程,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轉入固定資產。

(五)登記管理。加強固定資產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記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對于權證手續(xù)不全、但長期占有使用并實際控制的固定資產,應當建立并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對于租入固定資產,應當單獨登記備查,并做好維護和管理。固定資產卡片應當符合規(guī)定格式,載明固定資產基本信息、財務信息以及使用信息,并隨資產全生命周期管理動態(tài)更新,在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年度報告中如實反映。

(六)清查盤點。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實反映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和使用狀況,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盤盈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等規(guī)定合理確定資產價值,按權限報批后登記入賬。出現固定資產盤虧,應當查明原因、及時規(guī)范處理。

(七)權屬管理。切實做好固定資產產權管理,及時辦理土地、房屋、車輛等固定資產權屬證書,資產變動應辦理權證變更登記,避免權屬不清。涉及產權糾紛或不清晰的固定資產,應按照產權管理規(guī)定,厘清產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