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資產轉讓的概念界定:跨稅種的考察

整體資產轉讓作為一種常見的商業(yè)并購重組活動,是企業(yè)資源整合和市場經濟流動的重要手段之一。從商業(yè)理性的角度觀察,整體資產轉讓區(qū)別于一般資產交易的獨特性在于其轉讓標的資產的“整體性”。而所謂“整體性”,暗含的真實意蘊則是整體資產的“有機性”。

另一方面,從稅法的角度來看,稅法通常需要對每一筆交易作出評價,而整體資產轉讓作為不同交易的有機集合體,自然對稅法的評價方式提出挑戰(zhàn),例如,是否需要征稅,征稅時是拆分為不同交易還是視作整體交易,稅收征管如何有效實現(xiàn)等。其中,增值稅因其流轉稅的根本性質自然首當其沖。在對整體資產轉讓的增值稅問題進行討論前,我們認為,從概念上厘清整體資產轉讓在不同稅種評價下的不同位面是有裨益的。

整體資產轉讓的概念界定:跨稅種的考察

可見,上述不同稅種下對整體資產轉讓的概念和界定均不盡相同,以企業(yè)所得稅的界定(后相關文件被廢止)最接近其經濟實質,即“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指“經營活動”或“業(yè)務”這一有機整體的轉讓,無論是資產、債權、負債或勞動力,均是構成“經營活動”或“業(yè)務”有機性的要素。